開辦農家樂(民宿)需要消防安全許可證、特種行業許可證、營業執照、衛生許可證等,其中消防安全許可證是前置條件。但各地農家樂(民宿)普遍難以滿足現行國家消防法律規范的要求,從而無法辦理后續手續,即無法合法經營。
為了徹底解決農家樂(民宿)的合法經營問題,促進鄉村旅游經濟的發展,助力美麗鄉村建設和城鎮化發展進程,住建部村鎮司委托我院防火所組織編寫《農家樂(民宿)建筑防火導則》。在住建部村鎮司、公安部消防局的領導及國家旅游局的協作下,編制組經過對全國各地廣泛的調研、征求意見,在短期內完成了導則初稿,并經多次專家研討,數次修改,導則近期已由住建部、公安部消防局、國家旅游局正式聯合向全國發布。
該導則首次從國家層面對農家樂(民宿)的內涵和外延進行了清晰的界定,將旅館業與農家樂(民宿)進行了科學區分,對農家樂(民宿)乃至鄉村旅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,有利于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,推動農家樂(民宿)業態發展,受到了社會的高度評價。